传染病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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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》中规定,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,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
1、风险管理方面
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,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,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,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
2、发现、登记
基础性工作:各项制度,对诊断标准的掌握,门诊日志报告,网络报告
规范填写门诊日志,入出院登记本,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
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,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,按要求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》
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,按要求填写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》
3、报告
报告程序与方式,报告时限,订正报告与补报,直报质量评价指标变化
4、处理
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,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,流行病学调查,疫点疫区处理,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,宣传教育
服务要求
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,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,配备专兼职人员,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,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,做好相关服务记录,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,至少保留三年

2019年3月1日 23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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