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药学服务的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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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中国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深入,公众开始密切关注药品合理使用问题。药学专业人员如何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,有效地预防药源性疾病、合理利用医药资源日益受到重视。临床药学的工作发展缓慢,全面的药学服务工作更是举步维艰,国内学术界尚未建立可以适应不同对象的药学服务工作模式,尚未形成药学服务工作的规范和评价标准,尚未充分认识到药学信息在实施药学服务中的重要地位。 虽然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学服务的实践,但缺少管理体制的配套措施,药师的积极性尚未被充分调动, 社区药房的药师差距更大 。药师不仅对病人负责,更应该对整个社会的用药人群负责。因此该服务不仅由药师个体实施,更需要通过集体合作完成。还应当强调药学服务不只是临床药师的责任,而是所有医院药师和社区药房药师的共同责任。动员起整个社会的药学力量,对新时期药师的职责赋予新内涵,这样才能积极推动药学服务的理念在中国的普及,进而实现药学服务在国内的实施。中国药学界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就译介了药学服务的概念,虽然翻译的词汇不同(包括药学保健、药学监护、药疗保健、药疗服务、药师照顾、药学关怀等),但内涵一致,并获得广泛接受。而真正付诸实践, 若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诊疗为标志,则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。医疗管理部门也适时地颁布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, 为促进合理用药, 建立了临床药师制度。虽然许多支持条件有待加强 ,但指定多家医院作为临床药师制试点、遴选临床药师培训机构等工作的开展, 大大加速了药学服务的普及与开展。例如临床药师与临床医生、护师一起查房、讨论病案,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等。窗口药学咨询服务的普及和社区药学服务的实施, 标志着药师已经走出药房, 其专业服务开始为公众所认可。

2019年3月1日 22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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